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內政部全球資訊網建置「教育程度申請作業」,歡迎使用。

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之熱門主題服務~網路申辦服務建置「教育程度申請作業」(https://www.ris.gov.tw/webapply/12),提供民眾以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請教育程度註記,歡迎使用。


內政部已增設非上班時間受理國民身分證掛失專線

一、目前民眾國民身分證遺失,得在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或由本人親自以電話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或利用自然人憑證於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系統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
二、為減少民眾因遺失國民身分證所產生焦慮,避免未申請自然人憑證之民眾,於戶政事務所下班期間遺失國民身分證而無法掛失,內政部增訂非上班時間由內政部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掛失作業,並於次一上班日由內政部傳真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確認,協助當事人辦理補領國民身分證。
三、內政部已增設非上班時間受理國民身分證掛失專線,電話:02-89127524,自99年12月17日下午5時起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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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建置建門牌查詢APP系統,歡迎下載使用

為因應行動裝置盛行趨勢,加強網路便民服務,縣府以本縣門牌查詢系統資料庫為基礎,運用Google地圖網頁介面,開發Android APP服務系統,民眾可藉由查詢功能,尋找門牌圖資,並顯示已上傳之街景及地標訊息;另結合GPS功能,可查詢當下所在位置,且可透過系統公告即時接收縣府相關資訊。
  本縣門牌查詢管理系統是由各戶政事務所定期維護,除提供最新門牌資訊之外,並已完成門牌查詢APP服務系統之設計與建置,民眾可自Google Play線上商店輸入關鍵字「澎湖」搜尋,或利用QR條碼 (網址http://www.appsgeyser.com/getwidget/phmobile/)掃描,皆可下載安裝,其功能包含門牌之查詢與定位及訊息服務,歡迎下載使用。


法務部建置「個人資料保護專區」,邀您進一步認識個資法

法務部已建置「個人資料保護專區」,並增列「個資法即時通」、「個資法實例問答」等項目,主動釐清錯誤觀念,例如:「學校張貼榮譽榜,一律需隱匿學生姓名?」、「個資法施行後,公務機關不得將個資提供予非公務機關(如廟宇),作為發放敬老金使用?」,以淺顯易懂文句,回應外界易生誤解之疑義,以釐清錯誤觀念,避免誤用個資法。敬請鄉親多加利用,讓您進一步認識個資法。
相關網址:http://pipa.moj.gov.tw/mp.asp?mp=


宣導印鑑證明替代措施

有關印鑑證明替代措施乙案,內政部函請各需用機關檢視各項替代措施並彙整資料(如附件),請鄉親多加利用,不必再往返奔波機關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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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兒童局印製「新手父母快樂袐笈」,歡迎符合發送對象踴躍索取

內政部兒童局印製「新手父母快樂袐笈」套書(含光碟片),以簡單輕鬆的方式,提供新手父母有用的育兒資訊,另外附DVD光碟片以幫助增進照顧寶寶的技巧,發送對象以辦理第一胎出生登記之新手父母為主,另新婚夫妻及育有第二胎以上之父母;亦提供發給。
「新手父母快樂袐笈」套書共六冊及光碟一片,內容包括:
(1)基本概念:父比媽咪我來了。
(2)照顧技巧:我很乖,照顧我很輕鬆。
(3)醫療保健:找小兒科專科醫師,真的比較好。
(4)身心發展:我又會新把戲。
(5)環境安全:我是超強力,小小搗蛋王。
(6)安心托育:我開心,爸比媽咪很放心。
歡迎新手父母踴躍至所領取或至內政部兒童局網站:
http://www.cbi.gov.tw 在親職育專區,點閱新手父母手冊及在多媒體影像專區,點閱新手父母影片,一起分享。


馬公戶政自即日起兩人同行臨櫃申辦自然人憑證送洗潔精。

本所為鼓勵鄉親使用自然人憑證,以便於享受政府網路e化服務,同時又可避免5月份報稅期間申辦人潮湧現及節省民眾等候時間,特舉辦「兩人同行臨櫃申辦,送好禮」優惠活動,即凡兩人同行臨櫃至本所申辦自然人憑證者,即可各獲贈洗潔精1瓶,限量50瓶送完為止,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為避免民眾往返奔波,特此轉知需要申辦自然人憑證之鄉親們,請本人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備妥電子信箱帳號及工本費新台幣275元由專辦櫃檯辦理。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即可向本所申請。歡迎有意申辦者,請把握機會、多加利用此優惠活動。若尚有其他疑義,歡迎來電,本所服務電話06-9272370.


「網路預約戶政登記」服務,101年10月31日正式上線。

為提供更優質的戶政便民服務,內政部規劃於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網路預約戶政登記」服務,於101年10月31日正式上線,民眾可透過本服務申請預約各項戶籍登記,再依約定時間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節省現場臨櫃等候之時間。
本所提供14項預約項目,包含:出生、結婚、離婚、死亡、死亡宣告、姓名變更、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大宗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英文戶籍謄本、戶籍登記附件、自然人憑證、護照親辦人別確認、到家服務。
民眾可藉由網路預約,免除往返奔波及縮短臨櫃等候時間,歡迎使用。
內政部戶政司網路預約網址
https://www.ris.gov.tw/webapply/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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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29日(五、六)戶役政資訊系統進行版本更新,延時服務將暫停

為配合內政部戶政司於12月28、29日(星期五、星期六)進行戶役政資訊系統版本更新,本所12月28日(星期五)17:30~18:00延時服務及12月29日(星期六)假日預約結婚登記亦將暫停服務,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諒察。


國籍法施行細則有關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其生活保障無虞之規定,自1

一、按國籍法第3條至第5條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應具備「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等要件;該要件之認定,除以我國國民配偶之身分申請歸化者外,依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係指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資2倍者(現行為17,880元×2=35,760元)。
二、茲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0年9月6日已公告修正我國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8,780元,並自101年1月1日起生效,故前揭「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資2倍」之規定,調整後係指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有逾新臺幣37,560元(18,780×2=37,560元)之收入;另上揭國籍法施行細則規定係指「最近1年」之國內平均每月收入,爰101年12月31日以前,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如係提憑最近1年之國內平均每月收入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仍依現行規定提憑國內平均每月逾35,760元之收入證明辦理,惟自102年1月1日起始須提憑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逾37,560元之收入證明。



外籍配偶及其子女取用中文姓名原則宣導

為尊重多元文化,兼顧我國民情,內政部爰放寬外國人、無國籍人與我國國民結婚或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及其子女於辦理戶籍登記時取用中文姓名,原則如下:
1.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於不同時機取用之中文姓名皆應一致。
2.姓氏在前,名字在後、無姓氏者,僅登記名字。
3.得以中文原名或外文音譯方式取用。
4.應使用字典中之文字,例如國語辭典、辭海及康熙字典等,不得自行造字,並避免使用不雅文字。
5.中文姓與名之間不以「.」、「,」或「空格」區隔。
6.從姓、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應依民法及姓名條例規定辦理。
7.已取用中文姓名者,得申請變更中文姓名1次,請務必慎重。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6-9272370。

原「外國人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網」更名為「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網」。

為加強服務在臺居停留之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居民,原「外國人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網」將涵括大陸港澳相關資訊,並配合更名為「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網(http://iff.immigration.gov.tw)」,該網站提供多樣完整資訊,外來人士可於該網站獲得實用資訊,亦可利用24小時電話(0800-024-111)諮詢服務。


澎湖縣生育補助辦法修訂宣導

澎湖縣政府為提升澎湖縣新生兒生育率,鼓勵婦女生育,能讓婦女及嬰兒獲得適當照顧,並增進家庭社會安全,特修訂定本辦法,並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
申請本補助應合於下列規定:
1.父母雙方或一方設籍本縣,達二年以上者。
2.新生兒在本縣辦妥出生登記者。
前項所稱設籍本縣達二年以上者,係指以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前二年,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起算。
補助金額如下:
<1>第一胎補助:新臺幣一萬元整。
<2>第二胎補助:新臺幣三萬元整。
<3>第三胎補助:新臺幣六萬元整。
多胞胎者以該胎次補助金額倍數計算(以現存婚姻關 係胎次認定、若無婚姻關係以生育婦女胎次認定)。
符合本辦法所訂資格之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日算起三個月內,檢附戶籍謄本(證明親子關係)、印章、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書(如附件)及其他必要文件,並可向本所提出後代轉轄區衛生所申請。


「給自己一個永遠幸福」宣導短片

為鼓勵國人婚育,內政部特製作「給自己一個永遠幸福」宣導短片(網址:http://www.ris.gov.tw/75),希望藉由短片喚起國人對家的溫馨記憶,建構樂婚、願生、能養的社會環境,歡迎鄉親踴躍上網點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