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澎湖縣各戶政事務所協助申請新生兒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自付額補助措施上路了

內  容 一、為落實簡政便民,配合本縣照顧六歲以下幼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自付額補助措施,協助新生兒父母申請前項補助,以確保民眾權益,提供服務績效。
二、服務對象:
   符合「澎湖縣六歲以下幼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實施要點」第3點第1項後段於102年以後出生申請補助資格,且於新生兒出生日起2個月內完成出生登記者。
三、戶政事務所受理出生登記時,主動協助符合補助對象之民眾填寫申請表,並於新生兒加入全民健康保險後,代收相關應備文件,經申請人確認簽章後,轉送縣府社會處簽收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