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國民身分證製發管理辦法規定,國民身分證遺失應親自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領,據內政部統計自民國94年辦理換發新式身分證以來,離島居民補領身分證平均每年有4300多件,旅居在台工作或就學的鄉親若遺失身分證,皆須耗費時間與金錢往返戶籍地補辦,因此內政部為擴大便民服務,爰決議開放異地辦理,以提升行政效能。
一、 補領及因出生登記而設有戶籍者初領國民身分證,得向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實施期間自102年8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
例如戶籍在本縣七美鄉,但在馬公市工作的民眾,若遺失身分證,可直接在本所補辦身分證。
二、 設籍離島(與臺灣本島隔離屬我國管轄之島嶼)地區者,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實施期間自102年8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
例如戶籍在本轄(澎湖縣馬公市),但在台北市工作的民眾,若遺失身分證,可就近直接在台北市或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補辦身分證即可,不必返回本所辦理,節省往返的時間與金錢。
~溫馨、便捷、專業~ 馬公戶政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 聯絡電話:06-9272370 服務時間:AM8:00 - PM17:30 官方網站:https://ris.penghu.gov.tw/makun/ 機關信箱:rlx099@mchr.penghu.gov.tw 機關地址:8805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永壽街81號
2013年7月26日 星期五
102年8月1日起新增異地辦理初、補領國民身分證
102年8月1日起新增異地辦理戶籍登記項目
102年8月1日起新增異地辦理戶籍登記項目,死亡、變更姓名(含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登記,得向其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一、 死亡登記除當事人於國外死亡者外,得向其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自102年8月1日起實施。
二、變更姓名(含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登記除有以下情形者外,得向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自102年8月1日起實施。
(一)同時申請補領國民身分證,應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二)同時申請撤銷原變更姓名(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登記,應 向原辦理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國民身分證掛失免煩惱,撥打1996由專人24小時服務!
國民身分證掉了怎麼辦?
現在您有三個方式可以申請掛失:
一、於上班時間前往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或以電話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以自然人憑證申辦。
三、撥打「1996內政服務專線」,24小時專人為您服務。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測試文
政府入口網 政府入口網 政府入口網102年8月1日起本所開始受理臨檯申請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至稅務及監理機關之服務。
(從Word) 請輸入!
(從網頁)
馬公戶政自102年7月1日起可代為受理補助新生嬰兒營養代金1,600元
馬公戶政自102年7月1日起可代為受理補助新生嬰兒營養代金1,600元作業開跑了!凡符合澎湖縣馬公市新生嬰兒營養代金補助執行要點規定:(一)產婦或其配偶一方設籍本市逹6個月以上者。(以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前6個月,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起算)(二)新生兒在本市辦妥出生登記者。 (三) 每胎可補助營養代金1,600元,多胞胎者以倍數計算,並於新生兒出生日算起3個月內,檢附戶籍謄本、印章及申請書向里辦公處申請。本所為簡政便民計,考慮民眾免於往返里辦公處申請,爰經市公所同意,本所亦可代為受理申請案再轉交市公所辦理,若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6-927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