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有戶籍國民以自動查驗通關入出境,相關入出境資料查詢確認方式


按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第12條之1規定,經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入出國者,得免於其護照內加蓋入出國查驗章戳。
現行移民署已於桃園機場、松山機場、高雄機場、臺中機場及金門水頭港建置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即有戶籍國民(含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得選擇人工查驗或事先申請註冊使用自動查驗通關,二者擇一使用。如使用自動查驗通關入出境,因護照內頁無核蓋查驗章戳,當事人當次入出境資料,可由移民署入出境資訊平臺即時查詢,該平臺旅客入出境資料係以「國籍別」分別建檔,如查詢國人旅客資料,須輸入中華民國護照號碼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如查詢外國籍旅客資料,須輸入外國護照號碼,俾知悉該旅客入出境資料。
另使用自動查驗通關入出國旅客,若須於護照內核蓋「當次」入出境章戳,應於「當日」通關後至上述機場(港口)公務檯請求補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