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好康報報】申辦自然人憑證‧好禮二選一!


自103年5月1日至6月3日上班時間(例假日日除外),凡設籍
嘉義縣(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之納稅義務人,
備齊下列物件,可至戶籍所在地所屬分局、稽徵所兌換讀卡機1個
或100元便利商店商品券1張(每人限兌領1份,兌完為止):
1. 102年6月以後申辦之自然人憑證(驗後退還)
2. 身分證正本(驗後退還)
3. 捐贈103年5~6月份統一發票5張(含電子發票) 

好康活動:財政部南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