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 星期三

戶政事務所以燒錄光碟方式提供親屬申請已亡故者之相片影像電子檔


為因應民眾為辦理喪事,倘無過世親屬之相片作為遺照使用時,在兼顧便民服務及資訊安全下,內政部開放民眾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過世親屬之相片影像電子檔,為符合規費法及使用者付費原則,提供過世親屬國民身分證之相片影像電子檔光碟,每份新臺幣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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